上個禮拜我收到了華研所的規定。昨天宿舍的警衛發給我“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學生宿舍承諾書”,這個文件列出住宿的學生要遵守的規則。
(一)不抽煙、不酗酒、不賭博。
(二)不私換床位及留宿非住宿生。
(四)不製造噪音影響安寧。
(五)不使用違規電器及私接電源。
(六)不帶影響公共安全物品及破壞公物。
(七)不亂丟垃圾及資源回收物。
(八)不從事政治性及宗教性活動。
(九)不在公共區域放置私人物品。
(十)配合寒假春節與暑假實施關舍措施。
整體來說這些規定合情合理的我都能接受。不過針對第三和第四條,我有兩個疑問:
1. 我房間裡的蟑螂算是“寵物”嗎?
2. 放屁算是製造噪音嗎?
我需要把這兩個疑惑趕快弄懂,因為不想被懲罰...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