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將先探討“過”的主要特色和功能;根據「Alternative Analysis of Aspect in English」之理論探索“過”跟“了”的差別;依據「Telic Aktionsart Marker」之理論,進一步分析“過”與“了”的搭配。
研究動機
筆者身為外籍學習者,在學習漢語時貌的過程當中遇到了挺多困擾非中文母語者的問題。
例如說,「他來找了你兩次」與「他來找過你兩次」;以及「他到了北京」與「他到過北京」,是否有所不同,有的話何在?還有,既然“曾經”宜與“過”搭配而“已經”宜與“了”搭配,不過為甚麼可以說「他已經吃過早飯」?再者,既然“過”表示在不定的過去發生的某一件事,為甚麼可以說「今天下午老師找過你兩次」?最後的問題跟“過”與“了”的搭配有關。「飯吃了」、「吃過飯」與「飯吃過了」有甚麼不同?「飯吃過了」的了是了1還是了2?
研究目標與大綱
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整理有關“了”跟“過”的共通點和差別;進而分析它們的搭配在語意和句法上的功能;最後提供一些教學建議。
本文以Jian Kang的《The Unmarked Perfective “Guo”》這篇文章所提出的理論和例子為主,先做文獻探討,再參考語料庫進而將所探討結果跟其他學者的研究結果做對照,最後提出一些教學建議。
文獻探討
經驗貌之“過”與完成貌之“過”
房玉清〈1992:458-464〉把“過”分為兩個:「不能跟“曾經”共現的是“過1”,可跟“曾經”共現的是“過2”」。也可以說“過2”就是單純的經驗貌,“過1”則是完成貌。根據房玉清〈1992:458-464〉,「“過2”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表示曾經發生某動作或存在某狀態,但現在動作已經不進行或狀態已經不存在」,“過1”則「用在動詞後表示動作完結,有時後頭還可以加“了1”。
〈1〉
A. 樣子似乎忘了他曾經做過庄稼活。〈老舍〉
B. 當年,我也曾漂亮過,也像個人似的。〈老舍〉
C. 他從前愛過一個他決不應該愛的女人。〈曹禺〉
D. 那個一度那樣地活潑過、熱烈過、發狂過、痛苦過、幻想過、希望過、追求過、擁抱過、愛過、恨過、死過、浪費過大量的生命、青春和金錢的地方如今是完全安靜了。〈王蒙〉
E. 吃過了飯,老奏跟小福去場裡打谷子。〈趙樹理〉
F. 她洗過了臉,走進餐廳。〈蘇叔陽〉
G. 廣聚看過了信,把老楊同志讓到公所。〈趙樹理〉
1A、1B、1C、1D裡的“過2”都是經驗貌,表示發生過的事〈做過庄稼活、愛過〉或存在過的狀態〈漂亮過〉;1E、1F、1G則都是”過1”完成貌,表示動作已經完成了〈吃過了飯、洗過了臉、看過了信〉。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發覺,裡頭有“過2”的句子沒有完整的意思而有背景的功能,具有“過1”的句子卻有完整的意思和前景的功能。
此外,“過1”像“了1”一樣,不能跟“曾經”共現,只能跟“已經”共現。例如:
〈2〉
A. 他已經吃過早餐。
B. 他已經洗過臉。
C. 捷運局已經找過五個調查小組調查捷運的問題。
“過2”與“了1”之差別
根據房玉清〈1992:458-464〉,「“過2”與“了1”雖然都表示完成態,但它們有差別:“了1”表示的動作和狀態在說話時還存在,而“過2”表示的動作和狀態在說話時已不存在」。也可以說,“了1”表示時間相關性而“過2”表示現況相關性。例如:
〈3〉
A. 他到了北京。〈“他”仍在北京〉
B. 他到過北京。〈“他”已不在北京〉
C. 他已經穿了長袍。〈“長袍”仍穿在身上〉
D. 他曾經穿過長袍。〈說話時已不穿“長袍”〉
根據房玉清〈1992:458-464〉,「在否定式中,“沒〈有〉”不能跟“了1” “過1”共現,卻可以跟“過2”共現。這是因為“沒〈有〉”只否定動作和狀態在過去或現在已經發生或已經存在,不能否定動作和狀態在過去曾經發生過或曾經存在過,要否定還必須加“過2”。例如:
〈4〉
A. 他沒穿長袍。〈否定已經發生或存在〉
B. 他沒穿過長袍。〈否定曾經發生或存在〉
“過1”與“了1”之搭配
根據以上的例子,“過2”與“了1”具有不同的功能因而互相排斥。例如:
〈5〉
A. 他忘了小時曾到過北京。
B. *他忘了小時曾到過了北京。
可是“過1”與“了1”有時可以替換,也可以共現。例如:
〈6〉
A. 他吃了飯就去上班。
B. 他吃過飯就去上班。
C. 他吃過了飯就去上班。
以上的例子表示“過1”像“了1”一樣具有完成貌的功能。既然如此,“過1”與“了1”的差別何在?它們的搭配有甚麼理論解釋?為了解答該問題,先藉由Jian Kang〈2002〉分析“過”與“了”這兩個字的語意,再根據Tobin〈1993〉的「Alternative Analysis of Aspect in English」分析“過”與“了”的差別,最後通過「The Telic Aktionsart Fuction of “Guo”」之理論解釋“過”與“了”之搭配。接下來本報告的筆著簡短地描述Jian Kang〈2002〉分析結果。
“過”與“了”的語意
根據房玉清〈1992〉,“了”的辭源是“了”liao〈完畢、結束〉,像如“了結”〈解決、結束事情〉、“了卻”〈了結〉、“了事”〈使事情得到平息或結束〉、“未了之事”〈未結束的事〉等等。因此,“了”的基本語意就是“結束”。
至於“過”,它的定義是「從一個地方或時間移到另一個地方或時間;經過某個空間或時間」,像如“過來”、“過去”、“過河”、“過橋”、“過年”、“過節”、“過日子”等等。
「過程」與「結果」
根據Jian Kang〈2002〉,“了”與“過”的不同語意本質界定它們的時貌功能,就是說雖然兩個都表示完成的意思,“了”強調的是某件事的結束或結果,“過”則強調某件事的過程並非結果。再者,根據Tobin〈1993〉,表示結果的成分視為定指的成分,表示過程的成分則視為不定指的成分。因此,儘管“了”與“過”都表示完成的意思,它們的內在特色卻不同:“了”是個強調結果的定指成分,“過”則是個強調過程的不定指成分。
〈7〉
A. 他來找了你兩次。
B. 他來找過你兩次。
7A與7B的英文翻譯一模一樣的,「He came to look for you twice」,但是根據Jian Kang〈2002〉,這兩個句子的焦點不同。7A表示某件事已經完成了,並且焦點位於動作的結束或結果。7B也表示完成的意思但是強調的是這件事在過去發生過,但並非結果。而且,7B的動作對現在的狀況不造成任何影響。
〈8〉
A. 我喝過茅臺酒。
B. 我喝過兩次茅臺酒。
C. 我喝過茅臺酒,一次喝了一小杯。
根據Jian Kang〈2002〉,8A只描述在過去發生過的一件事,但是未提供其他訊息,如主語喝了幾次、甚麼時候喝、一次喝幾杯等等。為了傳達此訊息說者需要加上頻率副詞〈8B〉或使用“了”〈8C〉,因為數量的概念跟完成的概念息息相關的。
「The Telic Aktionsart Fuction of “Guo”」
首先需要定義何謂「Aktionsart」、何謂「telic」。「Aktionsart」來自德文,意思是「動作的類型」。時貌和Aktionsart是相對的概念。時貌是語法的概念,Aktionsart是詞彙的概念;時貌是主觀的,Aktionsart卻是客觀的。事實上,時貌反映出說者的角度,說者可以選擇把某件事表達為完成的、持續的或進行的。Aktionsart則指的是動詞的內在特色。為了瞭解這一點筆者對照鄧守信〈1976〉所定的動作動詞跟變化動詞。筆者認為動作動詞的內在特色是持續性因為可以無限地繼續下去,也可以說它們指的是個時段而非時點。鄧守信〈1976〉所定為變化動詞,像如“死”、“出現”和“消失”則指的是時點,因而缺乏持續的概念。因此後者和前者的內在特色不同。儘管如此,說者通過時貌標記可以把一個動作動詞所描述的行動表達為完成的、持續的或進行的,例如:
〈9〉
A. 儘管吃了這麼多年的苦頭,有時反過來想,也就是當年的遭遇刺激自己要更加上進 。
B. 甲板上,有人在做日光浴,有人在吃點心,有人寫生,有人釣魚,有人跳水。
C. 鬣狗寶寶正吃著媽媽的奶
至於「telic」的意思是「有目的性的」,如果某個動作或情況意味著某個結果就是有目的性的動作或情況,否則的話就是「atelic」,無目的性的。根據Jian Kang〈2002〉,這種無目的性、持續的動作和情況在不定的時間裡無限地繼續下去;“過”讓這些無目的性的動作變成有目的性的、獲得終點。
現在讓我們分析一下「吃過」、「寫過」、「看過」和「經驗過」:該動詞都有持續的概念、都是無目的性的。在此動詞裡,“過”的功能就是界定終點,好讓這些持續的、無目的性的動詞變成有目的性的。
獲得了這個概念之後,讓我們再分析1E、1F和1G此例句。
1E.吃過了飯,老奏跟小福去場裡打谷子。〈趙樹理〉
1F.她洗過了臉,走進餐廳。〈蘇叔陽〉
1G.廣聚看過了信,把老楊同志讓到公所。〈趙樹理〉
這些句子裡的“過”是「Telic Aktionsart Marker」,就是說它所演出的功能就是提供給這些持續的、無目的性的動作一個終點、讓它們變成有目的性的動作,並不具有完成時貌的功能。因而,既然根據Briton〈1988〉 「telicity is not perfectivity」,為了表示完成的意思加上“了”〈完成時貌〉是必要的。
“過2”的特色
根據Jian Kang〈2002〉,“過”的主要特色如下。
² 中斷性。
過去的情況跟現況無關,過去的情況不影響現況的結果。
〈10〉
A. 我的腿摔斷過。〈我的腿已經好了〉
B. 我的腿摔斷了。〈我的腿還沒好〉
就是因為它的中斷性,“過2”不能跟“現在”、“最近”和“已經”共現。相反,因“了”表示影響持續至今的完成動作,而可以跟上述的副詞共現。
² “過”缺乏前後排序的概念,“了”才有。
〈11〉
A. 出了這扇門,就是櫃台。
B. *出過這扇門,就是櫃台。
² 非決定性。
因為“過”的非決定性,它可以跟不定時間的副詞共現,像如“從前”、“以前”、“過去”、“去年”等等。
〈12〉
A. 我以前吃過這種魚。
B. 他去年遇到過類似的問題。
C. 以前聽過一段話,在心裡放了好久,開始在想,是不是我們一開始的步驟就已經走錯了呢?
D. 過去幾年,我用過不同角度去談攝影,也給英國自行車報提供照片資料以作刊登。
有時“過”可以跟有定時間副詞搭配,例如:
〈13〉
A. 王述親也證實,昨晚的確找過李詩益等監委,探求在今天 監院院會提案復議的可能性 。
B. 李總統確實在前兩天,特別找過李副總統,並當面向他表示過去五年多任內全力襄助的謝意。
C. 辦案人員指出,昨天已經找過四位業者,都是涉嫌賭博罪嫌,因此問完就已經飭回。
13A、13B、13C的“昨晚”、“前兩天”、“昨天”都是有定的時間副詞或狀語;“過”跟它們搭配時,就演出肯定訊息標記的功能。跟仔細的時間訊息,“過”不能共現,例如:
〈14〉
A. 二月八號上午八點十一份,那個地區發生了一次大地震。
B. *二月八號上午八點十一份,那個地區發生過一次大地震。
² 經驗貌。
根據鄧守信、潘文娛〈1982〉,「“過”表示曾經有過某種經歷」,通常與“曾”或“曾經”共現,如:
〈15〉
A. 我們曾經經歷過這樣的事情,若能再重新開始,那道鴻溝能填得回去嗎?
B. 他曾經做過的某些事情讓我們永遠記得
C. 因為我既不搶人也不傷人,警察們未曾找過我的麻煩 。
D. 因為光靠學生會補助根本不夠,我們也曾找過外面的廠商贊助,但僅止於海報、傳單等經費。
結論與教學建議
基於上述的文獻探討與對照分析,筆者的結論和教學建議如下:
既然“過”不僅止於演出經驗貌的功能,因此房玉清〈1992〉所建議的必須區別“過1”與“過2”的確是必要的,這樣可免造成學生的困擾。
“過1”像“了1”一樣是完成時貌,因此可以跟“已經”共現。雖然如此,“了”與“過”的內在特色卻不同:“了”是個強調結果的定指標記,“過”則是個強調過程的不定指標記。“了”與“過”共現時,像如「吃過了」、「寫過了」、「看過了」等等,“了”保持完成貌的身分,“過”反而演出「Telic Aktionsart Marker」的功能。
“過2”就是單純的經驗貌,換句話說「表示曾經有過某種經歷」。“過2”所修飾的動作對說者說話的時間和情況沒有任何影響,也沒有任何時間關聯。因此“過2”可以跟不定時間副詞共現,若“曾經”、“曾”、“過去”、“以前”、“去年”、“從前”、“當時”等等,但是不能跟“現在”、“最近”和“已經”共現。如果“過”跟有定時間副詞或狀語搭配,就演出肯定訊息標記的功能。
參考文獻
房玉清〈1992〉,《實用漢語語法》,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版社。
鄧守信、潘文娛〈1982〉,《實用現代漢語語法》,師大書苑發行。
Jian kang 〈2002〉,《The Unmarked Perfective “Guo”》,Journal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Teachers Association, October 2002。
Tobin Yisha 〈1993〉,《Aspect in the English Verb:Process and Result in Language》,Longman Publishing。
Briton Laurel J.〈1988〉,《The Development of English Aspectual systems: Aspectualizers and Post-verbal Particles》,Cambridge University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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